受兰州路域玉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兰州路域玉辰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庄浪河永登段7#开采区河道砂石原料加工劳务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兰州路域玉辰矿产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路域玉辰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庄浪河永登段7#开采区河道砂石原料加工劳务承包项目
3.建设地点:永登县城关镇五渠村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根据《甘肃省庄浪河干流兰州段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5~2029年)》,规划可采区24处,2025年度计划开采6#、7#、9#、10#、11#共5个可采区,可采区均位于永登段。5处可采区河长9.20km,可采区面积92.36万㎡,可采量213.39万m³;本年度开采可采区河长3.74km,可采区面积33.88万㎡,可采量79.68万m³(127.49万t),满足年度采砂实际控制总量不超过127.49万t的要求。
兰州路域玉辰矿业有限公司砂石原料加工劳务承包项目砂石原料为7#开采区,开采控制量为13.36万m³(21.37万t),根据原料实际情况预计能生产出2.67万方天然砂。预筛分系统于永登县城关镇五渠村选址布置,选用重型移动式水洗筛分机,河道采砂采用旱采,预筛分系统随河道采砂就近布置,采出物料直接经重型移动式水洗筛分机,进行筛分分级,最终生产出四种成品,最终结算以实际生产量进行结算支付。
2.招标范围:
2.1 7#开采区于永登县城关镇五渠村布置预筛分系统,采出物料经筛分水洗,形成>31.5mm、5-31.5mm、<5mm的物料,最终按生产出的天然砂计量。
2.2承包方需全额承包,即包生产、包责任、包安全、生产中所有一切风险和亏损;设备自备、工队自定、食宿自理、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作业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生产成果归发包人所有。
2.3生产能力:天然砂的产量须达到日产量1000m³。
3.实际生产量按发包方生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生产量进行结算支付。
3.1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1年。2025年11月20日,计划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9日,总合同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质量要求: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粒径0-5mm,系度模数2.3-3.0,级配合格,含泥量在2.5%以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并装入投标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装入投标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做出承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08:00至2025年10月31日18: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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