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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点监控及无人机巡检可视化智慧监管系统提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高点监控及无人机巡检可视化智慧监管系统提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万元

最高限价:281万元

采购需求:一、监管系统运维服务。围绕现有158个高点视频点位提供相关运维服务,包含摄像头备品备件更换维护、视频挂载资源保障、传输网络、设备备电、坐班人员值守、故障应急响应与设备定期巡检等。二、可视化平台运行维护。包括平台主机运维、软件运维、数据运维、安全运维、视频巡检运维与微站数据融合。三、无人机巡检服务。包括提供专业飞手与无人机套装,围绕高架源采集空气数据,支撑输出分析报告;提供无人机场套装,围绕国控站采集空气数据,发现空气污染事件。非法倾倒无人机巡检服务,提供无人机场套装,巡检相关区域,可视化展示区域内不同时间变化情况。四、国控站点备发电与应急供电保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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