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渔轮厂区加工厂房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渔轮厂区加工厂房大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厂房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6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渔轮东区)院内。
2.3建设规模:该建筑共18轴,在8轴采用排架结构利用原有部分墙体接建部分厂房,8~17轴厂房两侧有耳房。该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744.98㎡,结合《加工厂房建筑工程鉴定报告》,主要对厂房柱子、圈梁、屋面、檩条、钢屋架进行加固;对门窗进行封堵、修复和更换,修复地坪,增加配套公用和电气设施,满足厂房作为仓库的基本使用功能。
2.4招标范围:本次加工厂房改造,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建筑、结构、结构加固、拆除工程、卷帘大门深化设计制造及安装、装修装饰工程、门窗工程、电力、照明、接地、弱电及给排水(含检查井标示喷涂)、消防、增设屋面检修安全绳系统(含深化设计)、水泥板及FRP采光带封堵做法的深化设计等专业或内容。
2.5工期:总工期15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不得在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的,须补充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的审计报告正文),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4)信誉承诺: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提供承诺书)
③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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