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闽侯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主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
2.3.工程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186315㎡(约279.47亩),其中墓区用地面积约259.47亩,停车场用地面积约20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7445㎡(其中骨灰楼建筑面积3800㎡),骨灰安葬总规模约8.58万个,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3136761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18747100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和详勘)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等服务工作。
2.6.2.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公墓的节地墓葬区、生态安葬区、海葬纪念墙、壁葬、塔葬区、军人公墓等墓葬区建设,业务综合用房、后勤管理用房、追思堂、骨灰楼、刻碑间、接待处、门岗、公厕等基础配套用房,殡仪改革文化园、移风易俗宣传阵地、生命文化教育广场、休息凉亭、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停车场等公墓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
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6-06-01开工,工程建设周期4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同时具备①④或②③④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4 18:00:00至2025-10-29 23:5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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