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新建板房建设租赁服务框架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人: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4业务类别:服务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9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9.1框架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9.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
(2)考核机制:
a.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4)退出机制:
a.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退出框架协议。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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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13%)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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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新建板房建设租赁服务框架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DF-F-25-10-12-01-0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新建板房建设租赁服务框架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189.65 |
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 |
100% |
不收取 |
说明: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包。
2.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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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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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F-25-10-12-01-0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新建板房建设租赁服务框架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1.集装箱式依据甲方要求,按行业通用及国家现行标准,采用7成新及以上材料进行建设。板房内需包含给排水管道、电气线路管道、灯具、天棚吊顶、门窗、玻璃幕墙、楼梯扶手、地面铺设地胶等办公、生活所需等用品,不含空调。建设及到期清退所需机械、用具由乙方承担,如租赁期间产生二次拆、运、安装由甲方另行支付。 2.轻钢结构夹芯板式依据甲方要求,按行业通用及国家现行标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板房材料运输到场按要求搭建,退租后的拆除、场地清理、材料清运等费用。质量要求:①具有较强的密封性、隔热保温、结构防水、耐潮防腐、防火美观等优良性能;②选用钢架结构框架,墙体采用轻型节能标准化的C型钢、方钢、夹芯板,具有节能、环保、经济、安全的特点。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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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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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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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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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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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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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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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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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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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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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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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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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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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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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报价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板房建设或板房租赁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合同甲乙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工作内容、落款盖章、签订日期,且合同业绩必须为报价单位名称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标的1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08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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