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北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5〕2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代建),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北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8939.7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7197.92万元(建筑工程20496.0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40.5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519.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95.95万元,基本预备费1046.07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①建设长江澳后滨固沙植被修复与沙丘生境恢复工程、海坛岛北部侵蚀海岸修复与生态恢复工程、海坛岛北部海藻场修复与蓝碳增汇工程、大练岛侵蚀海岸带修复与生态恢复工程、大练岛北部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大练岛北部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大练岛东部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大练岛中国鲎栖息地生境修复与种群恢复工程等8个子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修复后滨沙地植被15公顷、补植修复及抚育与更新防护林4.4公顷、保护修复侵蚀海岸边坡6千米、修复砂质岸线2.0千米、修复海藻场2.4公顷、增殖放流中国鲎30万只等。
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含材料检测)、工程施工、通航安全影响评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办理临时用海许可证、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服务、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工作。
2.5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7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体工程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预验收或完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其他主要项目组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0月24日22时00分00秒至2025 年11月17日23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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