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春-石家庄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弯管机租赁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第三标段起点为赤峰市敖汉旗(AF001),终点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BI160),途经敖汉旗、翁牛特旗、松山区、克什克腾旗,线路总长约341公里、管径1422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新建站场2座(赤峰东压气站、赤峰北分输站)、阀室10座(44#~53#)。管道沿线河流大中型穿越3处(定向钻1处、大开挖2处),山体隧道穿越8处,铁路穿越2处、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穿越17处。
招标范围:弯管机租赁服务。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包。
服务期限: 自中标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
其 他: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相关要求
3.2.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设备租赁资质并能开具设备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2.2设备及人员要求:提供自有设备,并满足本次招标设备类型的要求。要求投标人满足招标要求的设备弯管机(直径1422)最低保有量不低于2台;应提供与机械操作手签订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劳动合同,操作手驾龄3年以上,年龄在21-55周岁之间。出租方应为租赁设备、操作人员投保保险。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近二年(2023年-2024年)具有类似租赁服务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合同关键页)。
3.5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它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10月25日8:00:00至 2025年10 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标(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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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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