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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化公司2025年炼油三部硫磺回收装置设备隐患治理项目制氧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化公司2025年炼油三部硫磺回收装置设备隐患治理项目制氧机采购(二次))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1套制氧机系统。制氧机系统由压缩空气装置、压缩空气净化装置和变压吸附制氧装置、氧气储罐三部分组成。

2.2招标范围:制氧机系统1套(由压缩空气装置、压缩空气净化装置和变压吸附制氧装置、氧气储罐三部分组成),包含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指导和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详见《宁夏石化公司2025年炼油三部硫磺回收装置设备隐患治理项目制氧机询购技术文件》等)。

2.3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到货。

2.5交货地点:宁夏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2.6招标控制价:90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制造商声明。

5.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需具有1项制氧机系统的销售并成功应用业绩,投标人提供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及相关材料影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及合同对应的部分或全部发票影印件;

(2)合同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提供对应合同采购方物资稳定运行证明材料。

5.3 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要求除①项应提供承诺诺书以外,需提供开标前10日内截图,但具体评审,以评标当时查询为准;⑤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5.4 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5.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5-10-25 00:00:00 至 2025-11-01 00:00:00 (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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