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采购包1:45.500000万元;采购包2:39.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万元(采购包1:预算金额45.5万元;采购包2:预算金额39.5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强化内部控制治理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2025年度新区审计工作安排,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新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磋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应确保能参加审计,如确实不能参加的,应调换成同等资历的人员,具体驻场时间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确定,其中采购包1被审计单位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年限为10年,驻场时间不少于40天,采购包2被审计单位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年限为8年,驻场时间不少于35天,具体要求详见后附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200日历天,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审计报告和详细的工作底稿后截止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磋商供应商具有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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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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