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TDGC-2
项目名称:分宜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信息化项目
预算金额: 900485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900485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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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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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信息化项目 |
1 |
项 |
900485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本项目未注明进口产品(提供服务)的均为国产产品(国内提供服务),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境外提供服务)参与采购活动。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前期建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8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否。
6.本项目行业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址:
请于2025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4日09点30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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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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