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招标范围:核级管道管件材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
2.5 交货期:乙方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 4 个月内到货。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 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技术规格书、设计变更、澄清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 及质量要求, 确保一次验收合格。供货方应严格遵循核安全法规(HAF003) 及相 关安全导则、国务院 500 号令和 RCC-MA5000 的要求进行制造、检验和试验,同 时应满足《医用同位素工程总承包部质量保证大纲》 CNI23-YTD-QAP 和《质量保 证分级原则及其要求》 CNI23-YTD-GL-0002 的相关质量保证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3.2 资质要求:所投材料制造商应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有 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证书如处于申请或延期阶段, 需提供原证书复印件 和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 立不足 3 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 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 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 否决)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 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不作要求。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 1 个核级管道管 件材料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 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均不
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供货记录等违法行为, 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 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 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提供承诺书。
3.6 其它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登录)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北京时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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