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能源【2023】7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能电投(岳阳)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 金 来 源 ) , 项 目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招 标 人 为 湘 能 电 投 ( 岳 阳 )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燃料智能采制化(第四批辅机设备)(标段名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燃料智能采制化(第四批辅机设备);
2.2 供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杨林街镇、步仙镇;
2.3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计划自2025年8月份开工建设,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5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3个月;招标范围:皮带中部采样机、采制对接系统、机器人制样系统、气动传输系统、智能存查样柜系统、无人化验系统(CHN)、洗瓶系统、人工制样设备、人工化验设备、人工化验室、火车煤验收管理系统、批次与编码管理系统、标准化验室管理系统、数字化智控中心、视频监控与门禁系统、集中管控系统、燃料管理信息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有关的技术服务、设备运输、运输保险、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4采购预算 2800万元
2.5
☑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
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
□工期: ;
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工程项目场地指定地点。卖方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买方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买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建设地点: ;
2.7
标包划分:☑标段: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燃料智能采制化(第四批辅机设备);
□包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2.8 其他: 。
(以上信息均由招标人根据采购情况自行填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无特定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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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须 |
具 |
备 |
以 |
下 |
资 |
质 |
条 |
件 |
: |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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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
5 |
年完成过一个已投运的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燃料智能采制化 (至少同时包含全自动采样设备、全自动制样设备、全自动化验设备,不含改造业绩)
(货物规格、参数、数量、质地、结构、单项合同额等特征或指标,招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情况填写)的供货业绩。(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注:类似业绩由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主体库中填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工程提供)、合同、验收资料或业主使用证明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进行评审。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文件,供货业绩时间以设备投运日期为准。
3.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4日 17时30分到2025年11月18日 08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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