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服务资金已落实,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江苏交通建设工程分公司 。
2.公司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公司概况:
本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江苏交通建设工程分公司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咨询】为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各类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限于电话、微信、邮件等各类方式,不次数及小时数);
【文件审阅】起草、审阅、修改及协助制订采购人日常经营之合同、制度等法律文件(不限份数);
【函件审阅】起草、签发律师函及审阅、修改各类函件(不限份数);
【法律意见】日常法律纠纷处理、项目谈判等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不限份数);
【案件分析】各类仲裁、诉讼案件参与案情分析,提供初步指导和建议;
【参加会议】参加采购人注册地办公场所的现场会议(参加谈判、案件交流、法律见证等,不限次数)
【法律培训】以参加例会、研讨会或专题讲座形式为甲方提供法律培训;
【法律资讯】提供国内立法动态、司法资讯,并提出实务建议,参与采购人专项法律研究工作。
上述所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经营业务、项目及以总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常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4)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有良好的执业经历。无不良履约记录,且未因自身原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处罚。
(5)相关合作业绩要求:无;
(6)其他要求:本次询价不接受被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江苏交通建设工程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 10月24 日 17时 00分至2025年 10月27 日 17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