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南京物联网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STCC
3. 项目类别:□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律所诉讼代理服务
4. 最高限价:154.5万元
5. 招标内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制定诉讼方案,代理诉讼案件,要求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与某公司实控人协商、落实还款方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成立时间一年(含)以上,且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评标现场查询)。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投标人须在南京市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在中标后10日内在南京市范围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或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对应的产权证明及租期内任一结算发票(开票时间须早于招标公告发布首日)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有意愿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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