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泾渭新城批而未供(已完成征收)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姬家村二组北侧储备土地环境整治)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500万元,招标人为西安经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渭华路东侧、姬家二组北侧、五六组团南侧;本项目主要包括垃圾清运方量约4.2万立方米;围墙圈建长度约350延米;密目网覆盖约16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泾渭新城批而未供(已完成征收)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姬家村二组北侧储备土地环境整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信用状况声明及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以自然日计)信用状况书面声明及信用截图:
①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到2025年10月30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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