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客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徂徕山国泉康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请登录)
2.2项目名称: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客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3建设地点:泰安市汶河新区康养度假片区。
2.4建设规模:主要是对 21间客房汤屋室外破损的屋面瓦、亮化、院内外外墙、部分泡池、围栏、木地面、院内地面等更换、维修,室内推拉门、墙板、卫生间瓷砖、木饰面、客厅及卧室地面等进行更换、翻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5计划工期:总工期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等)、工程施工,材料等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人员培训服务,交(竣)工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最高控制价:69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15万元,工程采购施工费最高控制价为675万元,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单位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施工单位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具有建筑施工能力的施工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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