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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246,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46,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湿地保护工程施工 湿地植被恢复工程、栖息地恢复、 宣教设施提升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46,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53,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3,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湿地保护工程施工 开展湿地生态综合调查1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3,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
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限内提供企业及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宝鸡市岐山县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5)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限内提供企业及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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