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投标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的净利润不为负。
2.供应商须提供至少3个自2022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其中至少1个银行招标代理业绩。
3.注册地在绍兴市或宁波市范围内,经营正常并存续3年(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企业,公司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范,拥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资源;
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报名;
6.投标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与本项目采购相关人员及其配偶间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关系(注:对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中的任何内容或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由宁波银行保留对其进行最终解释和裁定的权力);
7.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能作为签约主体参与后期的商务流程;
8.报名供应商应符合宁波银行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㈡指派项目负责人:
1.指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且至少有1个银行招标代理业绩。
2.如后期中标并签订合同,实际服务项目团队成员需与本次报名信息一致,且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变更的需另外提交申请,如不通过申请,可能导致合同终止。
㈢其他: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召集公告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企业或者其法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
3.供应商需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开户,涉及采购款项需通过宁波银行账户划转。
二、相关说明:
1.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2.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我行将在筛选后的候选供应商中进行再次比选或招标,并通过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报名资料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3.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4.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三、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2025年11月10日17点之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