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CG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北安至漠河国家高速公路黑龙江省五大连池至嫩江段工程建设项目A1合同段自卸车租赁项目
1.3采购内容:自卸车租赁,土方15800m³,平均运距17km。
1.4采购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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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平均运距 |
运输方量 |
每方单价(专票3%) |
计划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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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卸车 |
17km |
15800 |
14 |
22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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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1200 |
1.5交货期:2025年-2026年度内,按照采购方通知付货。
1.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
1.7付款方式:结算后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含抵扣凭证)及有效的清单明细后, 360 日内支付已结算款项 70 %, 1000 日内全部付清 95 %。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延期支付货款,乙方应予理解,并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1.8租赁期限:从采购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安装、调试完毕起,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
1.9其它要求: /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221200.00元(含税)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3%)。
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竞价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3%)]*(1+实际开票税率)。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响应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25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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