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灭火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方及产权单位为宁波港城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港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滨海新城春晓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5kg干粉灭火器1380个、4kg干粉灭火器190个。
2.2供货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一次采购分批到货分批结算。
2.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地点:宁波北仑区,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预算价:139996元。
2.6招标范围:提供招标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或生产、装卸、运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2.7合同签约方: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项目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特定条件: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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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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