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759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7591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度淮阴区南陈集镇水系治理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期内);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法人无需提供,不接受退休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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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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