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1.2预算金额:720000.00元(人民币)
1.3最高限价:72000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或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宣恩县供水城乡一体化及水库建设PPP项目管网工程路面恢复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
2.2项目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
2.3建筑面积: 15000㎡
2.4招标类型:管网工程路面恢复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详见采购清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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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工程路面恢复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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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税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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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RAC-13C |
吨 |
1200 |
含税含运费,到货地点:宣恩县晓关乡、长潭河乡、椒园镇石马村、沙道沟镇、李家河镇,乙方自行考虑不同运距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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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物资品牌要求: /
2.6交货时间:以甲方批准的供货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投标人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行政机关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2.9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的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可选填,由招标项目部自行决定)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管网工程路面恢复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供应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成立年限(3年及以上)。
3.2 投标人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3.3财务能力:
(1)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2)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13%);
3.4业绩能力:提供近3年内承接过物资供应类似业绩,能满足管网工程路面恢复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供应需求(项目的具体实施需求)。
3.5质量保证能力:能提供厂家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全套资料;
3.6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未被列入招标人限制合作名单。
3.7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湖南建投及各分子公司有合作且无不良记录。
4.线上递交的资审文件格式要求: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为þ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þ合理低价法,根据评标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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