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义乌新能源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供配电工程项目、国贸桥下空间场地铁西路停车场工程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市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义乌新能源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供配电工程项目、国贸桥下空间场地铁西路停车场工程项目监理。以上工程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正式施工图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服务期: 100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从签发工程开工令开始至项目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其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施工前期服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还包括甲供设备、材料和工程保修期内、免费服务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委托人需要时要求的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协助工作等所有服务内容。并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施工是否一致,隐蔽工程质量和工程量的真实性,竣工图和现场实际是否一致,进场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图纸或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要求的真实性负责。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6本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7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为 18.0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总监一名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其它要求:
3.4.1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以资格审查时查询“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站为准)。
3.4.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6、报名资料:
(1)授权委托书;(若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总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其他资料。
7、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10 月 23 日至2025年10月 30 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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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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