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概况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12:00止。
报名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需求。
2. 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 供应商须在服务区域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办公场所照片及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如为租赁房屋需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4.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等),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供应商近一年(2024年07月01日)须具有至少一项正在履约执行或签署的物业服务类似案例,须提供一份类似服务案例合同,案例合同须至少包含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关键内容。(如签署的是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费用结算发票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7.供应商不存在被监管机构禁止或审慎发展的情形,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9.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采购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供应商具有独立服务能力,独立提供物业服务,谢绝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服务外包转包第三方。
11.供应商须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12.经龙集采系统查询,供应商未被列为建设银行禁用、退出名单且不处于解除禁用、退出处理的名单中;不存在影响项目执行的负面信息、处罚以及其他风险事项,不存在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事项。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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