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供货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消防救援大队,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白庙市司法局对面。
2.采购内容/采购范围:
普洱市思茅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用品和日用百货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3.质量标准:
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货物标识及合格证等齐全、清晰,并满足采购人验收标准及使用要求。
4.服务期限:合同每年1签,根据供货方服务情况,第2年、第3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每年1签,根据供货方服务情况,第2年、第3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供应商如符合标准的,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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