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500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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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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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请登录) |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
35000000.00 |
3500000.00元/年 |
否 |
350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3)服务期限:10年(托管期及电费缴纳自中标人完成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服务地点:卫辉市辖区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10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施工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出具施工期无在建承诺书;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4日8:30至2025年10月30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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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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