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潘集区全区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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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全区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潘集区全区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潘集区发展改革委备案表-潘集区全区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

1.4 项目代码:2509-

1.5 招标人:淮南市潘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6 项目业主:淮南市潘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潘集区全区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GCHNG0238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GCHNG0238-1

2.5 建设地点:淮南市潘集区

2.6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包括高皇镇、古沟回族乡、贺疃镇、夹沟镇、架河镇、芦集镇、泥河镇、潘集镇、平圩镇、祁集镇、田集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境内的土地整治。房屋建筑包括建筑物拆除新建34070.97平方米(其中高度约15米,单跨跨度约10米,单体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土地平整工程,投资约6.3亿。水利水电工程包括:土壤培肥、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护坡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辅助工程,其中灌溉面积约2331万平方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68平方公里,投资约7.7亿。具体建设内容以审批同意后的施工图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141186.29万元(包含工程费用139843.52万元、设计费1342.77万元)。

2.8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发包,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含工程施工准备工作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以下专项评价(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评报告、交通评价、稳评报告、环评报告、危大工程、水土保持编制、能评、安评等专项评价评审,也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具体以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①②或③

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水利行业(水土保持或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以下工程施工资质①②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房建类或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工施工负责人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不要求。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限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提交履约担保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配合。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1)~(5)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

(4)投标人在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未被淮南市及其所辖县、区(区)行业主管部门以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为准);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未被淮南市建设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公布日期为准)。

3.9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3.10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4日8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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