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销及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250148(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5-4378)
3、投标最高限价:
包件一:食品粮油类,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393万元(含增值税);
包件二:家居百货类,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245万元(含增值税);
包件三:家电数码类,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61万元(含增值税);
各包件投标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概述: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5、招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销及宣传用品采购,具体分三个包件,其中:
包件一:食品粮油类;
包件二:家居百货类;
包件三:家电数码类;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标三个包件,但最多中标一个包件。包件一拟选取不超过10家供应商,包件二拟选取不超过10家供应商,包件三拟选取不超过7家供应商,实际入围数量以招标人相关集采制度和需求为准。本次招标评标按包件一至包件三的顺序进行,如果投标人已在本项目先评标的某一包件中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后续包件中参与评分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依次递推排名其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各包件均适用):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2022-2024年度至少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共计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银行业用户单位合作过类似案例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与一级分行(一级分行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苏州的分行,下同)或总行合作过所投包件同类案例;(2)与银行合作过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所投包件同类案例(即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单个固定金额合同或发生交易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销售框架协议);
(提供合同/协议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协议项下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发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无法核验的案例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协议须包含采购内容、盖章签署双方完整信息和签订时间等评审内容,发票具体要求:第(1)类业绩提供合同/协议项下至少一张发票,第(2)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项下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发票。若合同原件扫描件无法体现评审的,可以提供其他佐证材料,采购内容名称无需完全一致,可体现同类采购内容即可;案例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时间的案例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的案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提供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案例不予认可);
4、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查询截图,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7、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8、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9、在报名截止之日止,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以及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暂停合作期内;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处于建行系统内暂停合作期内;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审慎选取”、“暂停合作”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超过3次;均不允许准入。(以招标人龙集采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0、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1、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围标串标”等情形),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不允许准入。(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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