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涧河驿站建设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三门峡市涧河驿站建设工程所需使用的电梯设备,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与文化路西北角,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2786.30平方米(不含地上建筑面积)。层高均为3.90米,总停车位66辆,建筑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型式为桩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采购范围:三门峡市涧河驿站建设项目所需的电梯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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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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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梯 |
4层、1T、详见技术规范 |
台 |
1 |
注: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仅作为询比采购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5年11月25日。
5.交货地点:三门峡市涧河驿站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三门峡市湖滨区)
6.质量要求:满足第七章的技术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的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等级要求为B级以上。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2025年电梯供货业绩至少2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提供资料须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注明工程类别),且签订单份合同金额均不低于10万元。
3.供应商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在2022年-2025年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1份。
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5.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供应商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10月31日18时00分前……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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