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项目接收站工程码头溢油监测系统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码头溢油监测系统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项目接收站工程采用寰球公司自主技术建设,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总工期能力为38.1x108m³/年,含两座20万立方下沉式LNG全包容储罐,包括了LNG卸船系统、LNG低温储存系统、LNG再气化/外输系统、取排海水工艺系统、蒸发气回收系统、LNG装车系统、外输计量系统、安全及消防系统、电气系统、仪表和自控系统、通信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辅助生产设施、暖通系统、总图运输、相配套的其他设备设施和建构筑物等。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见石油气【2018】75号文件),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码头溢油监测系统1套; 交货地点: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项目接收站工程项目现场; 交货期:2025年12月15日前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3)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4)未能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及以内)、资信等级证书或类似的信用等级证明的投标将被否决。 5)供货商所供码头溢油监测设备,应提国家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防爆产品防爆合格证。 2. 投标人业绩: 供货商近8 年(即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应有一个及以上的海关油气监控系统相关业绩,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并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的,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5. 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投标失败和被否决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 年 10月24 日 09 时 至 2025年10月30日 23 时59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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