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化学工业园区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10.9 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中新建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区域(勘察面积约1.4公顷,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及新建炼油中控室(双层建筑物,采用抗爆墙,建筑面积约8000平米)区域(勘察面积约0.4公顷,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的详细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包含施工验槽、补充勘察;工程测量,包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地下设施探测、补充测量)及相关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岩土工程勘察甲级;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甲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请登录)(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0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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