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编号: JXTC2025030394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详见采购清单,一个标段。
2.3交货期: 供货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交付,具体而言,供货单位在招标人下达入库通知书后五天内,将货物交付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点,具体以中标人投标时的交货方案为准。各投标人所报交货方案(包括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场所时的服务方案、到港后装船的吊装咨询服务等)不得劣于本条交货要求,否则按招标人方案执行。
2.4 交货地点: 国内港口
2.5 最终使用地:科特迪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可为所投工程车辆的制造商或者是代理商,如非其制造商,须提供所投工程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第1)种办法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直接确定为最后报价最低者;
2)由招标人确定;
3)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 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3)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份合同总金额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与此次招标内容相似的产品(工程车辆)供货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须真实可靠,且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10月23日 09:30 时至 2025 年10月30日 17:00 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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