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货物集中招标项目。
1.2招标货物的预估规模:714.6641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中标总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3货物名称:12米水泥电杆、10米水泥电杆、9米水泥电杆、8米水泥电杆、7米水泥电杆、水泥拉盘。
1.4预估数量及各项不含税上限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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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大类 |
产品细类 |
预估总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基准单价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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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电杆 |
水泥电杆-Φ150mm-7米 |
13980 |
根 |
25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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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电杆 |
水泥电杆-Φ150mm-8米 |
6060 |
根 |
308.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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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电杆 |
水泥电杆-ф150mm-9米 |
1000 |
根 |
353.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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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电杆 |
水泥电杆-ф150mm-10米 |
2500 |
根 |
419.8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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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电杆 |
水泥电杆-ф190mm-12米 |
50 |
根 |
556.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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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拉盘 |
杆路-水泥拉盘-400*600*150mm |
7640 |
个 |
38.15元 |
1.5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6交货期:收到订单后5日内到货。
1.7交货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所辖各县区、县级市,送货至订单要求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1.8保修期:保修期为通过验收后60个月。
1.9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10本项目标包划分,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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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实施地域 |
不含税预估合同金额(元)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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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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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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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宁远县、新田县、蓝山县 |
1715193 |
1 |
综合排名第一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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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江永县、江华县、道县 |
1643727 |
1 |
综合排名第一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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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58,92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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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如投标单位多个标包在拟中标范围内,根据投标单位承诺意向标包优先级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详见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其余标包自愿放弃成交,标包中标候选人按排名依次递补进行推荐。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在各项不含税上限单价上报整体折扣,不含税上限单价详见招标公告预估数量及各项不含税上限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整体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机构或具有相应产品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提供检测能力附表)的水泥电杆产品(必须包含7米杆和8米杆,其他规格不限)质量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检测及评定标准需按国家标准《环形筋混泥土电杆》(GB 4623-2014)做为检测依据,送检单位为投标人,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1年内(若检测报告任一项不合格则投标无效)。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附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盖章页)。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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