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监理)二标段(二次)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集中式地源热泵分别位于体育公园和热力公司院内,污水源热泵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内,分布式热泵供热站和热力站改造位于居民小区或机关单位内。2.1.2建设规模:在拟建的体育公园内建设一座地源热泵供热站;在现状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污水源热泵供热站;在31个公服单位、小区内建设分布式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机组,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供热管网及热力站改造共涉及15个小区单位,供热面积约57.0万平方米,热力站扩容改造9座,二次网新建21800米,楼道立管新建12580米;购置安装300套室温采集器及1184套烟道净化器;在现状热力公司院内新建一座供热应急仓储中心,用于存放设备管件、煤灰煤渣等。2.1.3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其中:二标段:二次网及立管改造工程(安装)及路面破除恢复、热力站扩容。2.1.4最高限价:二标段:31万元;2.1.5质量标准:合格。2.1.6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4 00:00:00至2025-10-30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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