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方城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弘裕11#标准化厂房改造二期工程)已由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立项文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0-411322-04-01-361954,招标人为南阳弘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方城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弘裕11#标准化厂房改造二期工程)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概况:方城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包含11#标准化厂房钢结构改造(金属面油漆175平/钢吊车梁/轨道1440m/吊车5台)、地坪(金刚石地面9186平/混凝土地面626平)、办公楼2层、配套附属及水电安装等工程。
2.5建设地点:方城县城区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 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8:00 时至 2025年11月13日9:00 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