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转让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竞价阶梯(元/次) 备注 1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沙依巴克区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一期商业102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2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沙依巴克区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一期商业103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3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二期1#楼102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4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二期1#楼103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5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二期1#楼105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6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二期1#楼106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7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二期1#楼108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8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二期1#楼111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9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二期1#楼113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10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二期1#楼114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11 新疆聚鑫运****公司转让位于乌###市沙依巴克区大###路777号兵团交通物流港配套楼一期商业101室门面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沙依巴克区 ******** ********.00 ********.00 / 二、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房产所有权人为新疆聚鑫运****公司,已办理不动产证书,房产用途为商业服务,所占土地性质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55年7月16日。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详见标的列表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新疆新新华夏资****公司 转让底价(元) 详见标的列表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新疆聚鑫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注册地:新疆乌###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大###路777号新疆聚鑫交通物流港信息交易中心4楼425号法定代表人:杨诚经济类型:国有****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2025年第17次支委会(扩大)会议纪要》(聚鑫运通单纪字〔2025〕17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新疆九鼎商贸物流集****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价含增值税价值。2.本次转让房产用途为商业服务,所占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出让终止日期为2055年7月16日。3.本次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4.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5.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以现状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不存在优先权。 2.不接受联合受让。转让方式:单独转让。 3.新疆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在成交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最终受让方一经确定,即视为项目成交且交易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最终受让方应当按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提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方式: (1)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采用动态报价的项目中该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期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了有效报价,则由该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价根据挂牌底价与有效报价孰高确定; (2)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网络竞价方式由最高报价者作为最终受让方成交,成交价为最高报价金额。 5.最终受让方须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6.移交标的:受让方应自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及交易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过户手续,转让方有特殊要求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视作受让方单方违约解除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标的,则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再次转让,且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再次转让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8.如涉及资产整体转让的,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部分标的物产生争议应就该争议部分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9.受让方交易费用:受让方应当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竞价)服务费、交易鉴证费,具体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10.若最终受让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交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资产移交过户、与转让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转让。 11.若标的资产涉及过户情况,标的资产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以及《新疆****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一、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10:00-14:00,15:00-19:00,非工作日参照工作日时间安排展示。二、展示地点:新疆乌###市沙依巴克区大###路 777号联系方式联系人: 王泽奇 ,联系电话: ********,需要预约。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