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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27年广东电信间接蒸发集成冷站和间接蒸发冷却塔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3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间接蒸发集成冷站共14套(其中:400RT的4套,500RT的3套,600RT的4套,700RT的1套,800RT的2套)、间接蒸发冷却塔共16台(制冷量:550kW的4台,875kW的5台,1750kW的4台,2625kW的3台)及其安装调测服务。

项目完成期:每批采购订单下达后60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订单所采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在到货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测。

保修期:36个月,保修期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2027年广东电信间接蒸发集成冷站和间接蒸发冷却塔集中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

30

买方指定地点

60

1.2.12025年-2027年广东电信间接蒸发集成冷站和间接蒸发冷却塔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人

中标份额

实施地域

中标人

1

广东省内买方指定地点

1.2.12025年-2027年广东电信间接蒸发集成冷站和间接蒸发冷却塔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6120.791149万元(不含税)及单项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间接蒸发集成冷站(制冷量400RT)单项最高限价(不含税):2654867.26元;

间接蒸发冷却塔(制冷量:550kW)单项最高限价(不含税):242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5 1.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同时,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若投标人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项目团队:

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注: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一人一职,不得复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双面)、相关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2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2022年08月01日之后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以下产品的检测报告:

a.间接蒸发冷却塔或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

b.间接蒸发集成冷站。

备注:间接蒸发集成冷站是指至少包含间接蒸发冷却塔(或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压缩机式冷水机组、水泵、板换等组成的集成化冷源设备。
2.3.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4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8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产品在数据中心或通信机房或通信机楼的相关销售业绩。同类产品是指:间接蒸发冷却塔或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或间接蒸发集成冷站(至少包含间接蒸发冷却塔(或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压缩机式冷水机组、水泵、板换等组成的集成化冷源设备)。

备注:1)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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