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香炉山钨业新增钨资源配套选矿厂EPC总承包项目仪表自动化及专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范围:选厂全流程仪表自动化、磨矿专家系统、预测性维护系统和三维虚拟化系统,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全部设备交付项目现场,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设备安装、调试完,可稳定生产后6个月内完成磨矿专家系统调试工作。
2.3交货地点:江西省修水县港口镇洞下村香炉山钨业新增钨资源配套选矿厂EPC总承包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4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设备的供货、装卸、保管、安装、调试,整体交付。
2.5质保期:设备部分——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签发设备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年;软件系统——软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签发设备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集成商。
3.2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投标人近1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1项(1个合同视为1项,非“台/套”)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仪表自动化或磨矿专家系统或预测性维护系统或三维虚拟化系统的供货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止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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