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片区A区地下管网改造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具备集采条件的水泥砖、砂子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各潜在报价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该项日计划对南湖片区A区涉及小区的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给水工程:改造管线17.094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路面恢复等。最大给水管管径DN300;排水工程:改造管线22.881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路面恢复等,最大排水管管径DN400。供热工程:供热管网总长度33.97千米,最大管径DN300,最大供热面积12.25万平方米。燃气工程:改造燃气管网长76082m。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生产能力需满足采购方现场施工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至少1份;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3-01-01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7)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5.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0月24日11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1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6.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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