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以水许可决【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锦能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地区乌苏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3.项目工程规模:工程属大(1)型Ⅰ等工程,水库总库容为8108万m3,奎屯河引水工程主要由将军庙水利枢纽、山区引水系统、出山口引水系统(已建)、团结干渠改造及沿线建筑物等构成。将军庙枢纽主要由砼面板坝(最大坝高133米)、溢洪道、泄洪洞、发电洞及将军庙电站组成,坝后式电站装机容量为45MW;新龙口电站装机136MW。
4.标段工程规模
(1)E6699004004250302001001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新龙口水电站厂坪及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项目-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新龙口水电站厂区大门、围墙、挡土墙建设,以及厂区绿化、道路硬化、路灯。(此规模为初定,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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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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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99004004250302001001 |
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新龙口水电站厂坪及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项目-PC总承包 |
新龙口水电站厂区大门、围墙、挡土墙建设,以及厂区绿化、道路硬化、路灯。(此规模为初定,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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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进疆企业需提供由自治区住建部出具的信息报送册。4.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类似工程一项以上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疆外企业需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5)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30日20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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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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