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清镇分场所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含配套设施)采购。
2.项目编号:GZH
3.预算金额:216000.00元。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内容:拟采购一批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含配套设施),详见采购清单。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详见文件范本);
7.特殊资格要求: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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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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