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第一工园·莲湖智联创星中心项目规划路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雨污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陕西索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本项目莲湖区第一工园·莲湖智联创星中心项目规划路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雨污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包含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本次工程范围为莲湖区第一工园·莲湖智联创星中心项目规划路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雨污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莲湖区第一工园·莲湖智联创星中心项目规划路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雨污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莲湖区第一工园·莲湖智联创星中心项目规划路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雨污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6.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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