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第二批公款竞争性存放
三、项目编号:HZZ
四、招标项目内容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定期存款总额5600万元,存款期限12个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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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单 位 |
存款金额 (万元) |
存款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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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专户 |
2000 |
12个月 |
原存单2025年11月18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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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善县土地储备中心 |
1500 |
12个月 |
原存单2025年11月16日、11月22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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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嘉善县土地储备中心 |
1500 |
12个月 |
原存单2025年11月16日、11月22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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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嘉善县统一征地事务中心 |
600 |
12个月 |
原存单2025年11月18日到期 |
中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定期存款到期后,采购人需续存原中标银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一年。中标银行的续存利率不低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布的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
本次投标应以存单票面利率对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加基点(BP)报价,所报基点须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规定(例如某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投标人基点报价为10BP,则中标利率为1.6%)。
本项目推荐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4的投标银行为中标银行。在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情况,则经营状况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如投标人的经营状况得分也相同,则依次按照经济贡献度得分、利率水平得分和服务水平得分的高低排序。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竞争性存放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嘉善县级行政区域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实际经营年度不足3年按实际经营年度;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或其上级行),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未纳入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评级范围的银行其上级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六、获取文件
(一)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14: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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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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