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东惠州分行员工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惠阳、大亚湾、滨海、惠东、博罗支行)。
1.2招标概况: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3家中标供应商及2家备选供应商,为划定的3个配送区域(见下表)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中标供应商将采用动态轮换机制,按季度为周期(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运营安排为准)在三大区域间轮换服务,确保公平性与服务效能;备选供应商将作为应急保障及扩容储备,在中标单位履约异常或需求突增时启动服务。相关供应商须具备多区域协同服务能力及完善的物流体系,确保轮换期间服务质量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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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配送地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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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1 |
惠阳、大亚湾、滨海支行 |
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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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2 |
博罗支行 |
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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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3 |
惠东支行 |
195 |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2.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一年不为负数,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6服务能力要求,承诺函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出具,如有违约依法追究责任:
(1)投标人应具备惠州市内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应具备惠州市内的配送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2.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则应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相关政策规定,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能够证明其满足本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请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0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禁入名单。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2.12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离职人员关联情况承诺函》):
(1)投标文件应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
(2)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3)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
(4)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