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或交货期)等)。
交货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南临祥园路(运河湾实验学校北侧),东、西、北均临规划道路 ;
交货期: 计划工期500日历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1月15日;2027年3月30日;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招标规模: 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新城单元GS1004-09-2地块施工总包项目,具体详见施工界面划分表。 ;
招标范围: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新城单元GS1004-09-2地块施工总包项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新城单元GS1004-09-2地块施工总包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信誉要求: A.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B.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经理具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0-23 17:00:00起至2025-10-28 17:00: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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