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9,344.1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鹤山市宅梧镇中心卫生院出入通道及内部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9,344.1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鹤山市宅梧镇中心卫生院出入通道及内部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9,344.17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鹤山市宅梧镇中心卫生院出入通道及内部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鹤山市宅梧镇中心卫生院出入通道及内部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但依据资质证书主管部门相关通知/发文属于资质有效期延期的情况,资质证书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响应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成交)后投入本项目任职;如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任职,承诺在本项目中标(成交)后即从其他项目撤离并投入本项目任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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