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分行共有职工餐厅2处(第一食堂提供汉餐,第二食堂提供清真餐),需委托有资质的餐饮公司提供服务。供应商需保障工作日海东市分行职工早、中和晚餐;保障来客就餐;保障有守卫押运任务时的工作餐;保障工作人员集体活动用餐;保障应急值班等特殊时段用餐。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内容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预算充足且供应商履约较好的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中标(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一年合同期满但甲方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 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7、本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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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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