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鼎城斗姆湖加能站增加充换电功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湘发[2025]268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鼎城斗姆湖加能站增加充换电功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常德市鼎城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5 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常德石油分公司鼎城斗姆湖加能站增加充换电功能建设项目,完成该站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审服务等工作。
2.5服务期:60个工作日。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021年以来具有加油(气)站类似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评价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2021年以来,项目负责人有加油(气)站类似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评价类项目执业业绩至少一项;
5)承包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裁判文书为准);
6)承包商在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司法判决认定违法(包括但不限于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且处罚或判决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7)承包商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石化现行制度或明示通知中禁止参与交易的其他情形(如列入中国石化黑名单、违反廉洁承诺等);
8)响应截止日承包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国石化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9)承包商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10)承包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承包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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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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