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应急保障用车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轿车 | 陇县曹家湾镇人民政府应急保障用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
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和声明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履约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9、控股管理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书面承诺);
10、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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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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