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泉惠石化磨煤机货物运输项目。
2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3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4 采购项目概况:需要发运货物重量共735.56吨(发运时分批分炉(其中随机备件单独成批),具体分项见发运计划,并购买运输保险,发运计划中尺寸为理论尺寸,以实际为准),从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厂区运送至项目收货地。
二、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发运货物重量共735.56吨(发运时分批分炉(其中随机备件单独成批),具体分项见发运计划,并购买运输保险(保额6930万元,受益人为招标方)。
2 运输起运地: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宾西街1743A号、世纪大街3388号);
3 收货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区惠荣路1号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4 运输距离:2809公里(百度地图导航)。
5 货物承运日期:以实际发运日期为准;
货物到货日期:以实际到货日期为准。
6 报价次数:1轮,递交时间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的递交)。
7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或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款比例为全额付款。
设备运输结束后,采购人收到全部设备发运清单回执后,出具合同双方共同签证的《产品运输完工证明》交1份交由托运方,且承运方应开具全额发票给托运方后,托运方可根据运输合同执行情况付款。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合同没有预付款,由承运方自行垫付,托运方接到货验收无误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承运人的运输费用(如产生因招标人引起的压车,需按中标结果压车费用执行)。
8 货物运输要求:见货物运输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内道路运输许可证。
2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3个设备类的运输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服务范围的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页)。
4财务要求: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投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9:00前……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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